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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平县道路旅客运输违法行为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发布者:ljh9708
    2017-03-16 22:52:25    来源:黎平县人民政府网   转载

    黎平县道路旅客运输违法行为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旅客运输管理,严厉打击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切实保障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旅客运输违法行为联合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县实施,制定黎平县道路旅客运输违法行为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严厉打击和查处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秩序,预防运输安全事故,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我县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全面整治和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和查处高速公路沿线违法违规从事旅客运输行为、利用“微帮”等互联网平台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切实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县道路旅客运输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集中整治重点和时间

      集中整治重点为:高速沿线违法违规从事长途旅客运输经营行为;利用高速服务区从事旅客运输经营行为;高速公路上下旅客行为;利用面包车、农用车、私家车等车辆违法违规倒运旅客行为;无证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利用“微帮”等互联网平台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

      集中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对联合专项执法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成立黎平县联合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员如下:

      组  长:石文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石  斐(县政府办正乡级干部)

          黄传文(县安监局局长)

              徐业发(县交通局党组成员、运管局局长)

              王元洪(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队大队长)

              黄定成(凯里高管处黎平路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从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县安监局、县交警大队、高速路政执法大队等部门各抽调1人

      县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徐业发任办公室主任,陆德聪任副主任,负责全县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协调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联合执法组,徐业发同志任组长,黄传文、王元洪、黄定成等同志任副组长,其组成人员从县安监局、县交警大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和凯里高管处黎平路政执法大队抽调。

      五、职责分工和工作措施

      (一)职责分工。1、县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辖区内联合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严厉打击道路旅客运输违法经营行为。

      2、县安监局负责统筹协调指挥,对全县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本县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县交通局负责指导道路运输管理局开展打击旅客违法行为工作;具体负责开展打击高速公路沿线违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违法营运的车辆和违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对利用“微帮”等互联网平台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4、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负责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打击违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违法营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依法为予以查处;负责对阻碍执行公务、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的人员依法查处;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依法查封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违法者的“微帮”和互联网平台账号。

      5、黎平县高速路政执法大队负责支持和配合开展打击高速公路沿线道路旅客运输违法行为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高速路政执法人员、收费站收费员、服务区管理员和养护巡查人员加强对高速公路上下乘客、甩客、倒客等违法行为的监督举报;高速公路管理、经营单位及其职工收集到的违法证据应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和机构,为处理违法行为提供帮助;协调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利用高速公路沿线电子显示屏、广告牌和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重要路段进行宣传,为整治活动营造氛围;督促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及时恢复损坏的隔离设施并加强管理。

      (二)工作措施。1、针对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乡镇长期以来形成的长途旅客运输“黑窝点”,组织专项工作组深入非法长途旅客运输猖獗的乡镇、高速服务区开展打击工作。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

      2、针对利用“微帮”等互联网平台非法从事旅客运输的,加强信息甄别,同一账号多次发布旅客运输消息的,列为重点查处对象,一经查实,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要加强对客车站周边的环境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扰乱正常运输秩序行为。

      3、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巡查,及时发现查处道理旅客运输中的非法、违法行为,建立道理旅客旅客运输违法行为长效打击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深刻理会打击道理旅客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从维护社会和行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道理旅客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负责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严厉打击道路运输旅客运输运输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二)强化部门协同合作,齐抓共管。指导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制定工作计划不,坚持定期开展集中打击,有重点地打击道理旅客运输非法、违法经营行为泛滥的线路和重点区域;定期分析、会商、研判道理旅客运输非法、违法现状,做到能及时发现势头,能迅速开展打击工作,做到露头就打,实现打击工作的常态化。

      (三)坚持依法执政,文明执法。打击道理旅客运输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要依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执政、文明执法,坚决杜绝吃拿卡要、乱罚款、乱扣车等有损执法队伍形象行为发生。

      (四)加强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建立“0855-6210356”社会监督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安排专人负责对举报事项的受理、督办和回复。

      (五)加大宣传力度,注重舆论导向。通过媒体及多种宣传形式,及时报道整治工作动态,曝光道理旅客运输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宣传道理旅客运输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的危害性,从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形成政府主导、行业监管、舆论监督的治理机制。

      (六)加强信息沟通,按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整治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果断处置,预防事态蔓延。相关职能部门在6月15日前要根据上级工作安排,上报专项联合整治组织机构以及工作方案和联络人,每月按时上报联合整治行动开展情况。9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贾宗伟,联系电话:0855-6210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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